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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未成年犯死亡之谜
作者:夏肇玲    新闻来源:中国财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0

  19岁的长沙籍未成年犯肖海兴到底因何患病?是什么病致使他2008年10月时已无法和家人交流?未管所为何不肯办理保外就医?一向身体健康的邱小龙为何得病?他住院后未管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出院时是否痊愈?如果痊愈,为何4天后就死了?一连串的疑问,都需要权威部门回答

  □中国财富记者 | 夏肇玲

  3月2日至6日,五天时间内,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三名未成年犯先后死亡,未管所对外称是生病致死。但《中国财富》记者所联系到的其中两名死者的家属,都对死者的死因提出了质疑。正值青春的小伙子到底如何死亡的?死者的家属心中有什么疑问?

  用死亡证明不是“装保”

  “我儿子死得好冤枉,好可怜。”见到记者,长沙市雨花区洞景镇白田村的肖宏宇和老伴陈华菊几次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3月2日下午,已逾六旬的肖宏宇、陈华菊夫妇接到了儿子肖海兴在湘雅三医院抢救的通知。当夫妇俩赶到医院时,他们年仅19岁的儿子已经不省人事。3月3日下午5时40分,肖海兴停止了呼吸。

  3月28日,在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湖南未管所”)给肖海兴的家人安排的星阳宾馆里,肖海兴的哥哥肖嘉兴给记者讲述了弟弟的犯罪和死亡经过:

  1990年4月11日出生的肖海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2007年5月,肖海兴进入湖南未管所服刑。在肖嘉兴眼里,弟弟并不是淘气的孩子,就连抢劫的原因也显得有点幼稚。初三下半学期辍学后,肖海兴曾要求学驾驶,肖宏宇夫妇担心儿子当司机会出车祸,就拒绝了他的要求。无所事事的肖海兴整天待在家里,没有任何收入。有一次,他想让父亲给他买双鞋,结果肖宏宇却给儿子买了一双样子很土的军绿色胶鞋,这让17岁的肖海兴很不满意。“这件事可能是他抢劫的诱因,十几岁的男孩正是爱打扮的时候,但是他没钱买自己喜欢的衣物。”肖嘉兴这样分析。

  2007年1月14日,肖海兴对曾经和他有过口角的女房东实施了抢劫。就是这个举动,肖海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肖海兴进入湖南未管所后,肖的父母、哥哥每个月都会去看他,给他送些吃的、穿的、用的。每次看到亲人们,肖海兴都会抱怨未管所的生活:吃不饱饭,有干不完的活(指其在未管所的工厂制造打火机的工作)。

  2007年9月,肖宏宇前往未管所看儿子。在接待室,隔着玻璃手持话筒和肖宏宇交流的肖海兴央求父亲给未管所的“领导”送点钱:“大概五六千就够了,这样我可以少受点罪。”由于家庭条件所限,肖宏宇并未按儿子的想法给“领导”送礼。

  10月,家人再去看肖海兴的时候,发现肖海兴左臂被纱带吊了起来。肖海兴告诉哥哥,他在劳动的时候想去厕所,想请假时狱警却不在,于是没打招呼就去了厕所,回来后被一位叫安世杰(音)的监狱警察打伤了。听完弟弟的讲述,肖嘉兴立即到未管所纪检部门进行了投诉。一位王姓纪检人员接待了肖嘉兴,表示一定会严肃处理该事。一个星期后,肖嘉兴接到了王纪检的电话。王纪检说,他们已经对安世杰进行了处分,请肖嘉兴继续监督未管所的工作。

  肖嘉兴告诉《中国财富》记者,至今他也不知道那个安世杰受到了什么处分,尽管他多次要求,但他始终没见过安世杰。肖宏宇说,就是那次投诉之后,他们每次探视肖海兴的时候,肖海兴都小心翼翼,东张西望很久,才开始和家人说话,而且,说话声音很小,仿佛在说悄悄话。

  2008年春节前后的南方冰雪灾害,导致长沙很多地方无法通车,肖嘉兴步行看了弟弟一次。春节后,陈华菊到监狱探望儿子。肖海兴泪眼婆娑地跟母亲说:“妈妈,你们想办法把我弄出去吧。要不然,不知道下次你来看我的时候我是否还能活着和你说话……”

  2008年3月到6月,肖海兴因打架被罚三个月不能见家属。7月份,当家人再看到肖海兴时,肖海兴走路时开始跛脚,说话有气无力。10月份,肖海兴已无法和家人交流,不但目光呆滞、面容苍白、形体消瘦、穿得脏兮兮的,而且即使护送他的人把话筒搁在他嘴边,他也不说一句话。

  这期间,肖海兴的家人多次找到五监区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石飞虎和主管保外就医的陈海军副监区长,以肖海兴可能患了精神疾病为由,要求保外就医。但石飞虎和陈海军一致表示,肖海兴根本没病,他这是在“装保”(装病以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肖宏宇却坚信,自己的儿子肯定是有病,应该赶紧治疗。为了让儿子早日保外就医,2009年1月,肖宏宇找到了村委会,希望通过村干部出面找未管所协调一下。

  “我当时根本就不相信肖海兴会得精神病,以前他是个很健康、机灵的孩子。”接受《中国财富》记者采访时,白田村党支部书记龙江说。

  为核实情况,村治保主任邹建波于2009年1月14日探视了肖海兴。据邹建波讲,他看到的肖海兴神情呆滞、面黄肌瘦、全身发抖,四个犯人一起搀扶着他。“我一看就知道肖海兴是真病了,绝不是装的。”邹建波这样告诉记者。

  1月14日下午,邹建波给陈海军和石飞虎递交了保外就医申请,但二人表示要等领导签字。2月10日,肖海兴的家人再次找到陈海军和石飞虎要求对肖海兴保外就医。但石飞虎说,肖海兴已经在湘雅二医院检查过了,一位王姓教授检查后说肖海兴一切正常,根本没病。

  2月24日,龙江和长沙市雨花区金桃派出所张姓所长找到未管所相关领导,协商给肖海兴看病事宜。但有关人员告诉他们,近期未管所班子调整,等下星期再说。

  3月2日,肖宏宇接到了湘雅三医院的抢救通知。3月3日下午,肖海兴离世。

  19岁的肖海兴用死亡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他之前并不是“装保”。

  肖嘉兴说,当他3月2日看到肖海兴时,被他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惊呆了:肖海兴的头部有一1x3厘米的伤口,左臂有9x13厘米的伤口,左臂及双下肢、双脚脚背有多个陈旧疮疤(看起来像烟头烫伤所致),头部、双上下肢明显肿胀,后颈部、背部、双大腿内侧有淤血斑块……他怀疑弟弟的死不仅仅是病死那么简单。

  3月5日,肖的家人在检察院的安排下,对尸体解剖进行了肉眼旁观。据肖海兴在慈利县人民医院做专管护师的姨妈介绍,解剖时,肖海兴的腹腔有大量积水、右侧胸前肺部表面有约5X5厘米的淤血、颅内有2x2厘米的淤血块,双肺呈黑色,刀切面见淤血黑块。

  3月28日,《中国财富》记者在湘雅三医院的太平间看到了死去二十多天的肖海兴。肖海兴的双臂上,有些看起来像烟疤(烟头烫伤所留的疤痕)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辨。

  肖嘉兴说,抛开肖海兴是否非正常死亡不说,湖南未管所医院门诊2009年1月23日开具的病历上分明写着:患者精神痴呆、小便失禁半年,神情呆滞、浑身小便味……

  既然未管所的门诊都做出了诊断,未管所为何不肯办理保外就医?“无论我弟弟是非正常死亡还是病死,未管所对我弟弟的死都难辞其咎。”肖嘉兴说。

  很健康的他“突然”去世

  就在肖海兴去世后的第三天,3月6日,同在湖南未管所服刑的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高亭乡联合村18岁的邱小龙也告别了人世。

  对于邱小龙的死,未管所给出的解释是,因疾病致呼吸循环衰竭所致。

  “我弟弟一直很健康,而且之前未管所并没有通知我们小龙生病的情况,见到弟弟的时候他已经是死尸了。”4月1日,接受《中国财富》记者采访的邱大龙说起弟弟,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出生于1991年的邱小龙,因抢劫2007年4月20日被判刑两年半,送到湖南未管所服刑。

  邱大龙说,弟弟平时是个很听话的小孩。十四岁辍学后,就跟打工的爸爸妈妈来到了郴州,邱小龙的父亲邱赛光、母亲刘四平分别在郴州造纸厂和麻纺厂打工。邱小龙每天就待在出租房里,给爸爸妈妈做中、晚饭,打扫家里的卫生。

  邱小龙抢劫后,最初被关在郴州下湄桥派出所。派出所有关人员说,只要邱赛光能拿出五六千元钱即可“保释”邱小龙,否则邱小龙就会被判刑,送进未管所。当时的邱赛光一时还没接受平时看起来很乖的儿子抢劫的事实,认为儿子在未管所接受一下教训也未尝不是好事。据邱赛光了解,未管所每天都是四个小时学习、四个小时工作,对于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邱小龙来说,也许还能在未管所学点东西。

  邱小龙进入湖南未管所后,邱赛光才意识到当初未“保释”儿子这个决定似乎有点唐突。

  邱小龙告诉爸爸,他在未管所常常吃不饱,有时加班到很晚才能睡。2007年5月份,邱赛光一家再去探望邱小龙的时候,邱小龙让邱赛光给他卡里打1000元钱。同时,他要求邱赛光买一瓶辣椒酱,用塑料纸包上一些钱塞到辣椒酱里,然后和其他生活用品放在一起给他送进去。邱赛光问儿子为什么要这样做,邱小龙说,他所在的监区有狱霸,大家都必须给他送钱,否则就会挨打。

  为了儿子的安全,邱赛光按照邱小龙的叮嘱在辣椒酱瓶子里塞了800元钱,通过狱警给儿子送了进去。

  邱大龙告诉记者,他们家人每次去都会给邱小龙几百块零花钱和两箱方便面,因为邱小龙总说自己吃不饱。

  2007年9月,邱大龙再去看弟弟的时候,小龙让哥哥给他买了6包芙蓉王香烟,邱大龙问弟弟为什么抽这么好的烟,小龙说,这些香烟他要送人。

  2008年12月上旬,邱大龙最后一次看到弟弟。为了能早点见到邱小龙,邱大龙和母亲早上6时30分就开始排队。大龙给弟弟买了一双棉鞋、八斤苹果、四袋奶粉、两支牙膏、两支牙刷、四条内裤。因为没看到父亲,小龙哭了。

  2009年3月6日,邱赛光夫妇接到了邱小龙死亡的消息。“他们几次昏厥在地,谁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流泪。”邱赛光的侄子邱明如此向记者描述。

  当晚10时,邱赛光夫妇和一些亲戚赶到了郴州,他们要求马上见邱小龙的尸体,但一邵姓警官称,所里有规定,晚上不能见。当晚,他们被湖南未管所安排住在了岳麓山大酒店。

  次日,一夜未睡的邱赛光等人再次要求见邱小龙尸体。但到了阳明山殡仪馆后,同行的长沙检察院的李威告诉邱家人,今天殡仪馆有人做法事,今天见不了。邱小龙的亲人们开始哭闹,他们要求一定要见到尸体。下午1点多钟,他们才获准看一下尸体,但只给了15分钟的时间。直到下午1点多钟,他们终于看到了邱小龙。据邱明介绍,隔着水晶棺的玻璃,邱小龙的尸体被一块白布包裹着,只露出头部,白布上有斑斑血迹,鼻子、嘴里还冒着血泡,耳朵周围的白布上有大片血迹。

  邱赛光和亲戚们要求检查一下尸体,但遭到了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否决,他们被通知只能隔着水晶棺的玻璃看一下。愤怒的邱家人试图用手砸脚踹弄坏那层隔着的玻璃,但这只是徒劳,坚硬的玻璃根本砸不开。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才把包裹邱小龙的白布剪开一个口子,但还是只能隔着玻璃看。邱大龙说,当时在他们所能看到的邱小龙的尸体上有多处青紫淤血。

  当时,邱家人要求把玻璃罩拿掉仔细查看一下尸体,他们再次遭到了否决。

  3月7日,邱赛光收到了3月6日就已检验的尸体外表检验结果。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里,长沙检察院鉴定人分析认为,邱小龙系因疾病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邱赛光根本不认同。

  “谁知道未管所和检察院是不是沆瀣一气?”邱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邱大龙说,当天晚上,未管所表示,愿意支付不到1万元的补偿金和800元的丧葬费。邱赛光没有同意这个补偿方案。3月8日,未管所通过邱赛光村里的村干部说服邱赛光接受补偿,此时补偿金涨到了2万元。3月9日,邱赛光提出未管所先预付5万元作为安葬费等费用,未管所没有同意。10日,未管所答应补偿4.5万元给邱家人,但邱赛光必须承认邱小龙是病死的。邱赛光没有答应。11日,邱赛光到处上访。当晚未管所工作人员答应补偿邱赛光5万元,但要邱赛光在一份协议上签字,该协议细则要求,邱赛光接受这笔钱后,要承认邱小龙是病死的,而且永不追究未管所的责任,而且这5万元并不是一次性补偿而是分批支付。邱赛光拒绝签署这份协议。12日,邱赛光乡里的领导找到邱赛光,劝邱赛光收下补偿金,此时,金额已升至6万元。未管所通过高亭乡领导转达了他们的态度:如果不收下这些钱,以后爱怎样怎样,错过这个“机会”,以后一分钱也拿不到。

  邱赛光表示,他宁可不要一分钱的赔偿,也要给儿子讨回公道。

  “一向身体健康的邱小龙为何得病?在他住院后未管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未管所医院出院诊断证明书上表明,邱小龙是3月2日出院的。但3月6日,小龙就死了。3月2日,小龙出院时是否痊愈?如果痊愈,为何4天后就死了?如果没有痊愈,为什么要接小龙出院?”邱赛光说,邱小龙的死亡疑点重重。

  五天死了三名未成年犯

  在长沙采访期间,记者联系上了湖南未管所一位在职的工作人员。为保护该工作人员,记者将其化名王山。

  据王山介绍,3月份前后未管所共死了三名未成年犯,分别是收押中心(原八监区)、二监区(邱小龙)和五监区(肖海兴)。具体死因,王山并不清楚。记者多方了解得知,八监区死去的未成年犯今年18岁,是湖南怀化人。但遗憾的是,记者多方调查并未联系到该未成年犯的家人,也未了解到该犯的死因。

  王山告诉记者,2002年至2007年期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湖南未管所给犯人吃潲水油、病死猪肉的情况。2007年,王山因向上反映情况的事情暴露,曾被派出所双手反铐倒吊在窗檐上。

  据王山反映,五监区曾有一名未成年犯喝香蕉水自杀,未管所和检察院给出的结论居然是病死,属正常死亡。某干警在七监区时曾拿钢管将常德籍犯人胡志强的腿打断,构成轻伤,但该干警并未受到处罚。

  肖海兴、邱小龙死后,曾有媒体找到未管所采访。未管所怀疑是王山喊来的,3月份,王山还被叫到政委办公室,叫他不要乱说话。某领导还卡住他的脖子说,要捶死他。

  王山还向记者透露,在未管所,安排工种、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都需要花钱。犯人亲属可以把现金放在未管所门口刘毅(绰号水果大王)经营的超市内,通过刘毅转送。还有一唐姓人开的杂货店,犯人家属买东西前声明给某某买烟,老板就将烟价抬高,然后通知主管警察来拿烟价高出部分的钱。

  就王山反映的问题,记者向彭四清所长求证时,彭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未管所否认非正常死亡

  《中国财富》记者曾试图采访未管所所长彭四清和政委杨策。可是,记者4月2日在湖南未管所采访时,被告知彭四清所长不在,杨策政委在外地学习,两个月后才能返回。

  之后,记者拨打彭四清所长手机,彭四清所长在电话里称:“我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4月11日,记者拨打二监区长尹小平、五监区长王承宏电话,二人均未接听,也没有回复记者发送的短信。

  但记者在湖南未管所采访期间,一位戴眼镜的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未管所是死了几个未成年犯,但均为正常死亡。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对于肖家数次申请“保外就医”无果一事,湖南未管所所长彭四清表示:“保外就医需要达到标准,手续很麻烦,我们给肖海兴做了医疗鉴定后,监区大队长说他没达到标准。”

  针对肖海兴头部那条新鲜伤口的疑问,彭四清说:“这道口子是去年雪灾时,不小心被玻璃割伤的。”对其大腿及臀部的伤口及疤痕,彭四清将它们归结为少年好动的产物,“小孩经常用手去抓疥疮脓包,抓破以后,久而久之就成了暗疮。”湖南未管所在《汇报》材料中说,“肖海兴由于个人卫生较差,曾多次患有疥疮。未管所管区专门安排了两名服刑人员负责照顾肖海兴,管区警察也曾多次买硫磺软膏给肖海兴涂抹。”

  针对两名未成年犯死亡后口鼻出血的疑问,湖南未管所狱政科副科长李云龙强调:“8个小时以后他才七窍流血,这是正常死亡的表现。”

  湖南未管所还称,邱赛光曾要求未管所赔偿40万元,并说不管是病亡还是暴力致死,都将概不追究。(中国财富 2009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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